中国古代度量衡的换算关系如下:
长度单位换算
商代:1尺 = 10寸,1寸 = 10分。
周代:长度单位名称经过《汉书·律历志》整理,保留了寸、尺、丈三个,并在寸位以下加“分”位,丈位以上加“引”位,都是十进制换算,这就是五度。
秦代: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
汉代:1尺 = 25.6厘米。
隋代:1尺 = 32厘米。
唐代:1尺 = 31.1厘米。
清代:1尺 = 32厘米。
重量单位换算
秦代:
12粟为1分,12分为1铢,12铢为半两,24铢为1两,16两为1斤,30斤为1钧,4钧为1石。
1石 = 4钧、1钧 = 30斤、1斤 = 16两、1两 = 24铢。
汉代:
1斤 = 250克。
1两 = 15.625克。
1铢 = 15.6克。
唐代:
1斤约合641.119克(573*16/14.3)。
1两约合646.154克(525*16/13)。
宋代:
重量小权单位止于毫,斤以上不命名。
清代:
1斤 = 10两,1两 = 50克。
容量单位换算
商代:1升约合今0.2公升。
秦代:1斗 = 2000毫升。
汉代:1斗 = 2000毫升。
唐代:1斗 = 2000毫升。
清代:1斗 = 2000毫升。
这些换算关系反映了古代度量衡制度的演变和不同朝代对度量衡标准的调整。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历史时期的不同和地区的差异,同一时期不同地区的度量衡标准也可能存在细微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