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的“三个为主”内容主要包括:
线索报备: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过程中,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以确保线索的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理。
案件进展报备: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下级纪委需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案件进展情况,以便上级纪委及时掌握案件动态,提供必要的指导和监督。
审理量纪报备:
案件审理阶段,下级纪委需将审理结果和量纪情况报备上级纪委,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合规性。
这些内容旨在通过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进查办腐败案件的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的知情权、领导权和监督权,从而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效能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