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基本原则

时间:2025-03-10 21:13:38 单机游戏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合法行政原则

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行政活动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包括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两个子原则。法律优先指行政机关的规定和决定不得与现行法律相抵触,法律保留指行政机关在没有立法文件规定的情况下,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合理行政原则

强调行政行为应当客观、适度、符合公平和正义等法律理性。这包括公平公正原则、考虑相关因素原则和比例原则。

程序正当原则

指出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时应当遵循正当、公开的程序,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这包括行政公开、公众参与和回避原则。

高效便民原则

要求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效率,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并在行政活动中减少当事人的程序负担,提供优质服务。

诚实守信原则

行政机关应当诚实守信,公布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可信,并在非因法定事由且经过法定程序的情况下,不得撤销或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权责统一原则

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时,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这些原则构成了行政法的理论基础,贯穿于行政法的各个方面,指导和规范了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