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服着装规定

时间:2025-03-10 16:38:47 单机游戏

警服着装规定如下:

制式警服篇

警礼服:佩戴礼服警帽,系礼服领带、绶带姓名牌、从警章、礼服胸徽等配套服饰,穿礼服皮鞋。男性礼服在左袖,女性礼服在右袖。礼服肩章有左右区分,麦穗开口朝后。姓名牌安装在礼服胸徽之下。

常服:佩戴硬质肩章、金属警号、胸徽;内着制式衬衣,系制式领带。男性民警戴大檐帽,女性民警戴翻檐帽。

春秋执勤服:佩戴扣式软质肩章和软质警号;胸徽,内着制式圆领或黑色恤衫。男性民警戴大檐帽或警便帽,女性民警戴翻檐帽或警便帽。

夏执勤服:佩戴扣式软质肩章和软质警号、胸徽;男性民警戴大檐凉帽,穿警察单裤,女性民警戴翻檐凉帽,穿警察单裤或制式裙。

冬执勤服:佩戴扣式软质肩章和软质警号、胸徽,内着制式圆领或黑色毛衣。男性民警戴大檐帽、栽绒帽或警便帽,女性民警戴翻檐帽、栽绒帽或警便帽。

制式衬衣:外穿式制式衬衣时,佩戴扣式软质肩章和软质警号、胸徽,通常系制式领带;系制式腰带。男性民警戴大檐帽,穿警察单裤,女性民警戴翻檐帽,穿警察单裤或裙子。

警容风纪

公安民警应当配套穿着警服,佩戴警衔、警号等标志,做到着装整洁庄重、警容严整、规范统一。未经审批,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得穿着警服,不得佩戴警用标志。

公安民警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应当按要求着装。遇有特殊情况,如执行特殊任务、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女性民警怀孕期间等,可以不着装。

公安民警着装时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警服与便服不得混穿,警服内穿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

按照规定缀钉、佩戴警衔、警号、胸徽、帽徽、领花、从警章等标志,系扎制式腰带,不同制式警用标志不得混戴。

保持警服干净整洁,不得歪戴警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除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制式皮鞋、胶鞋或其他黑色皮鞋。非工作需要,不得赤脚穿鞋或者赤脚。男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3厘米,女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4厘米。

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不得染彩发、戴首饰。男性公安民警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性公安民警发辫(盘发)不得过肩。

除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其他规定

公安民警调离、辞职或被辞退、开除公职的,应当收回所配发的人民警察证、警服和警衔、警号等警用标志。公安民警退(离)休的,可以保留一套常服和警衔、警号等警用标志作为纪念。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统一回收警服及警用标志。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人民警察的着装整洁、庄重,并符合身份和场合的要求,以维护警察队伍的良好形象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