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编号是一个 17位的全国统一编号,其含义如下:
前四位:
表示认定教师资格的年度编号。
第五、六位:
表示省级行政区代码,即发证机关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采用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标准。
第七、八、九位:
表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代码,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第十位:
表示教师资格类型代码,具体为:
1代表幼儿园教师资格
2代表小学教师资格
3代表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代表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代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6代表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7代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第十一位:
表示性别代码,其中“0”代表男性,“1”代表女性(2009年以后颁发的教师资格证第十一位性别代码为“1”代表男性,“2”代表女性)。
第十二至十七位:
表示序号代码,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本年度内发放的所有教师资格证书按办理的时间顺序不间断递增统一编号。
通过这17位编号,可以明确地了解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时间、地点、认定机构类型以及持证人的一些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