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族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
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具有同等的地位,在国家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
实施民族区域自治
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党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民族区域自治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
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通过专业院校教育和社会实践等多种渠道,培养大批少数民族干部,促进民族地区社会主义事业的快速发展。
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传承和发展。
发展少数民族教科文卫体等社会事业
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综合素质。
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自由
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自由,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平等与团结。
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
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这些政策体现了我国对民族问题的基本立场和原则,旨在促进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