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家征兵条件如下:
年龄要求
男青年: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年满18至24周岁。具体年龄要求为:
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
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具体年龄要求为: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
普通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政治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政历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无违纪违法记录。
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不低于160厘米,女性不低于158厘米。
体重: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特勤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对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文化条件
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
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企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
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
高等院校接受的无学籍学生。
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
其他条件
年满17周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可以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原则征集服现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
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可以缓征。
这些条件可能会根据具体政策和军队需求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征兵办公室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