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法定年休假的规定如下:
1.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2.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3.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此外,存在特定情形,职工可能无法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例如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请事假累计超过规定天数且单位不扣工资、或累计工作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超过规定天数等。
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的年休假。年休假可以在一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通常不跨年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