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晚育假的规定如下: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符合晚育条件的夫妻,女方可以增加产假30天。
男方可以享受晚育护理假15天。
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这些规定适用于2019年及之后的情况,但请注意,具体实施可能会因地区和单位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单位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