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处理是指党组织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对涉嫌违犯党纪的党员干部采取的岗位、职务调整的组织措施。这些措施旨在纠正党员干部的行为,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并促进其改正错误。组织处理的方式主要包括:
停职:
暂时停止履行职务,以便进行问题检查和反省。
调整岗位或调离原单位:
调整党员干部的工作岗位或将其调离当前工作单位。
引咎辞职:
因工作失误或违纪等原因,主动辞去领导职务。
责令辞职:
党组织责令涉嫌违规的党员干部辞去领导职务。
免职:
免去党员干部担任的党内外领导职务。
改任非领导职务:
将党员干部的职务级别降低,改任非领导职务。
降职:
降低党员干部的职务层级。
组织处理的决定通常由纪检机关与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研究决定,并遵循一定的原则,如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领导、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等。组织处理与行政处理、党纪处分、司法处理是不同的概念,但可以同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