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组可以采取以下工作方式:
听取汇报和专题汇报
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个别谈话
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受理来信来访
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抽查核实
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询问知情人
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调阅资料
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召开座谈会
召开座谈会。
列席会议
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包括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
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
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走访调研
以适当方式到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地方、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
专项检查
开展专项检查。
提请协助
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其他方式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
这些工作方式旨在全面、客观地了解被巡视党组织的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巡视组在开展巡视工作时,应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确保巡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