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设立的一种奖励制度,旨在奖励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以鼓励他们为国家和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以下是关于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详细信息:
奖励对象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高技能人才
奖励目的
吸引和留住具有卓越专业技能和才华的人才
促进科技创新、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
关心和爱护广大专业技术人员
奖励标准
一次性发放人民币20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1995年以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仍按月发放政府特殊津贴
选拔周期
一般每两年开展一次选拔
发放方法
由国务院授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证书
获得者被称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选拔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方针
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在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医学、文学艺术等领域取得杰出成绩
具有中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通过这一制度,国家旨在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科技创新进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