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是指 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它是针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具有以下特征:
保障权益与规费性质:
征收契税的宗旨是为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政府通过征税并发放契证,作为合法的产权凭证,承担保证产权的责任。因此,契税带有规费性质,这是其不同于其他税收的主要特点。
纳税义务人:
契税的纳税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范围:
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税率:
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
历史背景:
中国契税起源于东晋时期的“估税”,至今已有1600多年的历史。北宋开宝二年(公元969年),开始征收印契钱。
法律依据:
2021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开始实施,全国多数地区在税法施行后采取的是税率平移,体现了契税税负水平总体不变的立法思路。
综上所述,契税是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在土地、房屋交易的发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权属转移,都要依法纳税。契税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固定来源,在全国,地方契税收入呈迅速上升态势。